东莞市求职者应聘司机、会计、出纳等七种工作时,往往会要求有东莞户口或者有东莞户口担保。于是,一种为部分无法找到担保的应聘者提供的服务出现了,那就是户口担保。
户口担保合法与否,风险何在,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500元为会计提供户口担保
在大小职介所附近,“莞户担保”的小广告随处可见。据了解,“莞户担保”视用人单位是否要求担保人提供房产证或本人到场,担保的价钱也从每次200元至500元不等。
8月21日,记者拨打一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以需要找会计工作名义咨询对方。据对方介绍,会计户口担保收费500元。到时可以以朋友名义和用人单位签约。
接线人员还透露,至少为超过100多人提供过担保,没有出现过什么麻烦。记者表示,万一有被担保的人出现问题,会否牵连到其他被担保的求职者,得到的是否定的答复,“肯定不会,除非是你出问题啦!”他还叮嘱记者千万不要随便和别人联系,避免上当,因为有的人是用假户口簿和身份证提供担保的。
据了解,大多数“莞户担保”从业者都坦言,即使被担保者出事,也不会给他们带来很多麻烦。当记者提出查验房产证时则岔开话题。
基业人才有关负责人说,这些“担保人”有共同的特点:没有固定的财产,没有确切的住所,或者身份证根本就是假的。企业一旦有事要找担保人,就会发现没办法找到他们。他提醒广大求职者也要谨慎,避免发生交了“担保费”却得不到担保的上当受骗事件。
不过,事实上,即使有合适的担保人也会因故不愿担保,这种尴尬遭遇也困扰着部分求职者。
为技术和金钱考虑要求担保
一位王先生介绍说,这些岗位主要集中在市场营销、财务、司机等,也就是说涉及“技术”与“金钱”的都可能要求户口担保。
据悉,用人单位要求担保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怕求职者私吞货款,逃之夭夭,二是怕求职者另谋高就时窃取公司机密,三是怕求职者挪用公司财产。
据了解,担保的形式主要有几种:一种是只要求担保人写一份担保书并出具身份证和复印件即可;一种则要求在公司提供的格式化的担保书上签字,并加盖担保人所在的单位或居委会的公章,担保手续必须由担保人到公司亲自办理;再有一种较为复杂,担保人除了需要签订有关的担保书之外,还要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按揭发票、银行存折等资料原件,复印件由公司备案。
心理安全感大于实际保障
“担保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们也知道这样治标不治本,是管理的盲区和死穴。”王先生举了个例子,曾经有一家外国大公司,刚开始他们也不用担保,但后来出了几件关键岗位的经济事件,从去年开始就进行部分岗位担保制度了。
某公司一位招聘负责人坦言,出于安全考虑,很多企业在财务等一些重要部门需要招收外来工时,往往都会要求有本地户口担保。然而,出了问题担保人是否真的能为外来工的行为负责,谁也不敢“担保”。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要求莞户担保也就是追求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这些用人单位害怕求职者日后给单位造成损失,纷纷向求职者提出担保人或者房产担保的要求。
户口担保游走在灰色地带
基业人才大市场有关负责人认为,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说,用人单位在招聘用工人员时,要求被招聘人员有稳定的户口担保人本身无可厚非。因为《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在用人时不可以要求户口担保。
卓信律师事务所邹育兵律师认为,公司要求户口担保虽然不被禁止,但专司户口担保是找不到合法依据的,从操作上来看也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此类入职担保通常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信誉担保,保证对方道德人品等方面健康,彼此之间必须有较深的交往并相互熟识,随便拉一个陌生人做担保则担保功能将流于形式;二是要求担保者对员工在职期间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内容属于对经济赔偿责任的担保。
邹育兵律师说,目前,对入职担保中规定的保证责任是否有效存在较大的争议,亦无法规对此作出明文的允许或禁止规定。劳动管理部门也未对用人单位要求入职者提供本地户口人士担保的行为进行制止。邹育兵认为,根据民事活动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充分尊重用人单位与担保人及员工在入职担保文件中的约定,担保人应当遵照入职担保文件的约定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是,部分人专司提供有偿入职担保行为是不合法的。首先,违反了我国先登记后营业的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其次也逃避了税收征缴。
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对员工信誉了解方面,由于该类担保两者本身并不熟悉就起不到任何积极作用。至于经济赔偿责任的担保也有很大的隐忧,专司此类业务者往往为很多人提供相同担保,而经济赔偿能力有限,一旦发生事件,用人单位的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障。而且,专司有偿入职担保的人往往持假证件办理,如此一来,用人单位想要获得担保的保障效果也就化为泡影。(肖郎平、吴景华)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