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正式启动,入户指标为1.6万个,比2023年度增加了1000个。10月8日起接受积分制入户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24年10月8日9时至2024年11月8日17时
二、申请条件
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市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2.年龄45周岁以下;
3.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4.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5.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6.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积分分值排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员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1.分值相同时,按照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长排名;
2.如再相同,按照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排名;
3.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
4.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四、材料时间节点
2024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24年9月30日。
部分积分指标申请材料有效时间:
创新能力(发明专利):2019年9月30日—2024年9月30日;
社会服务和公益:2019年9月30日—2024年9月30日;
纳税: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1.获得个人核定积分后,在10月8日9时至11月8日17时期间申请积分制入户即可。申请时间对排名结果没有影响。建议来穗人员合理选择申请时间,避开网上申请高峰。
2.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要尽快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更新个人相关情况或申请材料时间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来穗人员,也请提前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申请积分制入户。
五、申请方式
需要申请2024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请于2024年11月8日17:00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积分制入户”(需本人通过人脸识别登录)或登录“穗好办”APP“来穗积分”—“积分制入户”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
六、申请地点
各镇(街)均设有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到各镇(街)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也可拨打镇(街)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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