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暑假工
首 页 灯饰照明 五金机械 电子电器 商务金融 服装制衣 校园招聘 HR管理 职业指导
现场招聘会
搜索指示图片
当前位置: >商务金融 >> 正文
网贷“爆雷潮”反思:长期“无证驾驶” 违规经营惹的祸
时间: 2018/7/20 12:05:15     来源: 博天人才网     点击:8648
[字号: ]

        炎炎夏日,网贷行业却凛冬已至。


        今年6月以来,各地网贷爆雷的消息接踵而至,投资人信心跌至谷底。


        对此,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岷峰直指问题核心,7月19日他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从已发生爆雷的平台来看,主要原因在于违规经营,通过承诺高利返现,设立资金池,发自融标甚至是假标。”


        有消息称,近日银保监会召集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开会,针对网贷行业流动性风险,讨论加快推出网贷备案,近期或有相关监管政策出台。业内人士认为,网贷牌照制可能性比较大。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主要原因是违规经营


        业内有一些声音,将此次爆雷潮归咎于挤兑危机,认为备案再次延期导致投资者失去信心,也有指责媒体报道“不准确和过度渲染”,要求给予行业正能量。但对于此轮风险发生,业内已有共识,主要是平台自身原因所致。


        互联网金融专家、江苏兀峰信息科技董事长嵇少峰此前曾从事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多年,早在2014年,他便直言“99%的P2P即将死亡”。


        嵇少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主要是平台自己的问题,如果都是信息中介,何来挤兑之说?前几年搞期限错配、资金池,甚至假标,现在投资者资金流入少,且不良上升,这才出现资金断裂。P2P信息中介本不存在所谓流动性问题,至多是债权转让项目没人购买,不至于跑路。”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凯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认为:


        资金端方面,流入减少确实导致了平台流动性管理压力增大;至于资产端,可以说是“积重难返”,也是行业发展中的既存现象,即使认真经营,很多平台或多或少都走过弯路,比如历史坏账、大额标、自融自保,甚至有些存在假标问题。本以为船小好掉头,却发现是弯路难回头,历史上的窟窿,在这个特殊时期就浮现出来了。


        分析近期爆雷的平台,比如,投之家涉嫌集资诈骗,银票网实际控制人易德勤投案自首,永利宝董事长余刚、董事兼CEO张玉丰跑路,据P2P业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三家平台均存在假标现象。



        或实行“牌照制”


        回顾P2P监管历程,从2007年至今,网贷行业发展已十多年,但平台良莠不齐。当各类理财公司在银行旁边开设门店,开展业务;当各类理财平台线上募集资金,甚至组织投资骗局,野蛮生长时,行业却并无准入制度,监管确有缺位。


        直到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同年,银监会等四部委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备案登记。


        不过,P2P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国展业,各地备案标准不一,存在监管套利现象。且地方金融办本身存在发展和监管的矛盾,统一标准势在必行,原定于今年6月底的备案实质性暂停。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前监管规则理想化,与行业实际情况差别太大,导致后期整改难度很大;在整改工作中,重视程度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导致整改工作一拖再拖,使行业在太长的时间内处于“无证驾驶”阶段,集体性“违规”经营成为常态,一方面劣币驱逐良币,另一方面也给很多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7月19日,上海一家P2P平台负责人坦言:


       “我们真心做实在项目,挣实在钱,一直在积极整改,但监管不确定太大,也没搞清楚怎么管,合规成本又太高,失去信心,决定清盘,不发新标,慢慢退出。”


        7月初,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潘功胜强调:“P2P是一个信息中介,不是信用中介。”


        嵇少峰认为:


      “看当前形势,监管有三种可能性,一是将备案条件上升到牌照制、接近审慎监管的程度,对平台资本金、杠杆率、股东背景等作一系列要求,类似于银行;


        二是无限期延长备案期限,让不合规P2P自动退出市场;


        三是出台备案规则,但很大可能对市场起不到多少整治作用,因为合规平台努力向好,坏平台谁来管?地方金融监管力量不足,且合法整治的手段不够。另外,地方政府一旦让平台通过备案,就等于政府给了背书,备案的就一定不出问题?出问题投资人找谁?所以,最终P2P监管要么引进合格投资人制度,要么按公开发行证券或类银行机构管理,备案制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


        无论是牌照制还是备案制,无论是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都是形式,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准入标准,并把实质性风险控制住,《暂行办法》十三条红线早已明确,让金融所有行为关在金融监管的笼子里。”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虚拟币、ICO融资、现金贷等监管的雷霆之势值得肯定。潘功胜也称,对一些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和业态的出现,在现有法律和政策框架中,如果不符合,那么“露头”就打。



我有话说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发言时请遵法守纪注意文明
关于我们 | 求职帮助 | 招聘指南 | 人才派遣 | 联络我们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图站地图
全国客服电话: 0760-22236300 / 0760-22553303 业务电话:0760-22180333 总部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东路1号1310房第2卡
法律顾问: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 刘叠律师  中文网址:博天   求职 招聘 博天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10123号 粤ICP备05055544号